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我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主动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书》(长金处决字﹝2026﹞第05009号)确定之义务:责令依法补缴李辉辉2020年5月至2023年9月的住房公积金11649元。逾期未履行,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你单位可向我中心提出陈述、申辩。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长金处催字﹝2026﹞第05020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雨花区管理部 联系电话:0731-84886855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雨花市民之家三楼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