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定于明年1月24日在长沙召开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30日讯 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在长沙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8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选举应由湖南省选举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选举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选举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选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设立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通过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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