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方通报丽江反杀案:对唐雪作出不起诉决定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30日讯 据封面新闻消息,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8月7日提起公诉的唐雪故意伤害一案引发社会热议。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8月2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专人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全面审查,指导案件办理。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委托公安部及云南省公安厅法医、刑侦专家对该案刑事技术材料进行补证,对现场进行重新勘验;补充调取了物证检验、现场勘查、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方面证据。经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永胜县人民法院于9月4日、26日两次决定对该案延期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唐雪与李德湘系同村人,2019年2月8日(大年初四)23时许,唐雪(时25岁,身高170cm)乘坐朋友驾驶的轿车返家途中,路遇李德湘(时26岁,身高190cm)酒后在村道内对过往车辆进行无故拦截。李德湘拍打唐雪乘坐的车辆并对唐雪言语挑衅,唐雪未予理睬。唐雪回到家门口,因未带钥匙电话联系其父亲唐某勇回家开门,并告知其父被李德湘拦车一事。唐某勇遂带唐雪找到李德湘评理,李德湘与唐某勇父女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李德湘踢了唐某勇胸部一脚,继而与唐某勇、唐雪进行厮打,随后被李德湘的朋友拉开,唐某勇和唐雪回家。李德湘仍留在唐某勇家附近巷道口,声称要喊人把唐某勇一家人砍死。随后,李德湘打电话邀约多个朋友到达唐某勇家附近巷道口。唐某勇回家后给李德湘父亲李某云打电话,李某云遂赶到巷道口,劝李德湘回家未果后让在场的众人强制将其带回家。回家后,李德湘提出要去唐某勇家道歉并要讨个说法。随后李德湘父母与其朋友一起到唐某勇家门口,李德湘对打架的事情进行道歉,并反复要求唐某勇就相互厮打给个说法,唐某勇一家人未给说法后,李德湘声称这事没完,众人见状合力将李德湘带回家。其父李某云担心李德湘再去闹事,要求朋友杨某、李某林等人留在其家陪同。

  2月9日凌晨1时许,李德湘手持菜刀溜出家门,跑到唐某勇家大门外侧,用菜刀对唐某勇家大门进行砍砸,并用脚踢踹大门。后赶来劝阻的朋友罗某坤将其菜刀夺走并丢弃,其朋友杨某、张某亮、朱某、李某林劝李德湘回家。其间,唐雪听到砸门声后起床,因感到害怕到厨房拿了一把红色削果皮刀和一把黑色手柄水果刀放在裤兜里用于防身,并打开小门出门查看,李德湘看见唐雪出门后用力挣脱朋友拉拽,冲上前即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脚,唐雪拿出红色削果皮刀反抗,李德湘继续挥拳击中唐雪左脸部,在被几位朋友拉开后再次挣脱冲向唐雪,对其拳打脚踢。唐雪招架中削果皮刀掉落地上,情急之下掏出黑色手柄水果刀用力反抗、挥刺,后双方被他人拉开,唐雪回家,李德湘边往巷道外跑边大喊“拿刀来”,后在奔跑过程中倒地,其朋友上前发现李德湘受伤,遂将其送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德湘系被他人用锐器致伤右胸部,伤及升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和依法重新审查后认定,被不起诉人唐雪在春节期间,家人及住宅多次被李德湘侵犯,特别是在凌晨1时许,家门被砍砸,出门后被李德湘脚踢拳殴下,先持削果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2019年12月30日,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撤回起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于同日对唐雪作出不起诉决定。

  【新闻多一点】

  算不算正当防卫?醉酒男持刀砸门,女子带刀“反杀”

  路遇醉酒男,她遭其拦车与辱骂。和父亲前往理论,三人首次发生扭打。醉酒男持菜刀砸她家门,她拿上家中“两把刀”出门,两人再次发生打斗。最终,她挥舞其中一把水果刀,伤及醉酒男右胸部升主动脉……

  8月25日,云南丽江“90后女子带刀反击砸门醉酒男”案检方起诉书曝光。

  检方起诉书显示,这位名叫唐雪的90后女子,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唐雪行为是否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拦车辱骂VS理论扭打

  据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永检公诉刑诉〖2019〗186号)显示,唐雪出生于1993年3月,身份为务工人员,高中文化。案发前,居住在永胜县三川镇中洲村委会下街村。

  醉酒男名叫李某湘。

  起诉书显示,从2019年2月8日23时到2月9日凌晨1时,唐雪与李某湘曾发生了五次“交锋”。

  2月8日,春节,正月初四。

  当晚23时许,唐雪参加完朋友生日聚会,朋友开车送唐雪回家。车至下街村李红家宅外村道上时,李某湘对车进行拦截,李某湘被同行人拉开。

  起诉书称,李某湘此时属“酒醉后”。

  唐雪下车步行回家,李某湘上前对其进行辱骂。唐雪未理睬,继续步行回家。

  因没带钥匙,唐雪致电父亲唐加勇开门。电话中,唐雪将李某湘辱骂一事告知父亲。

  唐加勇带唐雪,找李某湘理论。找到李某湘,三人交谈过程中,李某湘先踹了唐加勇一脚,随即,三人扭打在一起。李某湘被朋友劝开带回家。

  李某湘回家后,他和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对先前事情道歉。

  道歉后,李某湘要求唐加勇对自己被打伤的事情给个说法。李某湘被同行人员拉回家。

  持刀砸门VS带刀反击

  时间来到2月9日凌晨1时许,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加勇家,使用菜刀对唐家大门进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劝阻朋友罗某坤抢走并丢掉。

  唐雪在家中听到砸门声,起来到厨房,拿了一把红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水果刀,准备出门查看情况。

  唐雪打开大门上的侧门后,站在门外。

  李某湘在被朋友拖拽过程中,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脚,唐雪上前与李某湘近身扭打在一起。打斗过程中,唐雪先使用红色削皮刀与李某湘打斗。

  因一直被李某湘打,唐雪换持黑色刀把水果刀,反手握刀朝李某湘挥舞。两人被劝阻者拉开。李某湘往巷道外跑的过程中扑倒在地。唐雪回到家中。劝阻人员上前,发现倒在地上的李某湘受伤。李某湘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检验,李某湘死因系被他人用锐器致伤右胸部,伤及升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故意伤害VS正当防卫

  2月10日,唐雪被永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5日,经检方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丽江市看守所。

  起诉书显示,警方侦查终结后,于3月13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永胜检方受理后,报送丽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丽江市检察院将此案交办由永胜检方办理。此后,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曾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警方均补查重报。

  检方认为,唐雪与被害人李某湘发生扭打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4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唐雪行为具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封面新闻)

【作者:】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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