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次劝导不听 宁乡某车行店外经营被罚款9000元
长沙晚报5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贺文兵 通讯员 刘宁波)近日,宁乡市某车行因店外经营被宁乡市人民法院裁定罚款9000元,此案成为该市首例因违法店外经营被处以高额罚款的案件,这也显示了宁乡市全力推行“城市管理提标年”工作的力度和决心。
宁乡市从年初开始全力推进“城市管理提标年”工作,重点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顽瘴痼疾,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去年7月27日,宁乡市城管局就曾接到市民投诉,称城区某车行将摩托车长期摆放在店外进行经营,严重影响行人通行。接到投诉后,城管执法人员曾先后8次对该车行进行劝导,但店主始终置若罔闻。城管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翌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车行仍一意孤行,拒不配合整改。宁乡市城管局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于2020年9月17日对该车行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经多次催告,该车行仍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宁乡市城管局依法向宁乡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4月26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向车行负责人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告知其再不缴纳罚款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承担失信后果。该车行负责人听闻后才如数上缴罚金9000元,并承诺以后不再进行店外经营。
宁乡此次开展“城市管理提标年”行动的目的就是要破解执行难的短板,让违法经营者不再“任性”,破解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整改且拒不履行处罚手续的,其个人征信记录将依法上报国家信用平台,多部门联合对失信当事人进行惩戒。”宁乡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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