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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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度长沙住房公积金财务执行情况报告》《2025长沙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关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装修改造的报告》《关于续签长沙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合同若干事项的报告》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沙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11个部(室),9个管理部,1个省直分中心,1个铁路分中心。从业人员287人,其中,在编164人,非在编1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9024家,净增单位629家;新开户人数31.68万人,净减少人数1.64万人;实缴单位54324家,同比增长9.57%,实缴人数229.41万人,同比减少0.77%,缴存额416.57亿元,同比增长2.64%。2025年末,缴存总额3673.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9%;缴存余额1481.38亿元,同比增长7.9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5年,106.8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07.93亿元,同比增长3.9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92%,比上年增加0.94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191.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3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35(含)周岁以下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至1.5倍;高层次人才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提高至4倍)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1万笔174.9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97%、12.4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1万笔130.13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0万笔44.82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3.43亿元。其中,市中心103.73亿元,省直分中心49.70亿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78万笔2104.45亿元,贷款余额1185.1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93%、9.07%、1.8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00%,比上年末减少4.7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372笔82943.6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30559.5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2821.5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080笔239633.90万元,累计贴息1171.31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07.33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4.07亿元,1年以上定期226.0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7.15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00898.35万元,同比下降4.50%。其中,市中心260656.27万元,省直分中心140242.08万元;存款利息62112.5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8784.7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0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31130.90万元,同比增长5.33%。其中,市中心147017.08万元,省直分中心84113.82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16660.18万元,归集手续费2940.8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528.84万元,其他1.0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69767.45万元,同比下降15.26%。其中,市中心113639.19万元,省直分中心56128.26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4210.70万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25〕21号)文件中“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统一按照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超额部分应予以冲回”的要求,贷款风险准备金由原2%计提标准下调至1%后冲回);提取管理费用15268.09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8710.06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036.4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9147.91万元(预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750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15050.25万元(预缴12500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114097.66万元(含贷款风险准备金冲回38029.55万元,预缴46970.45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514.4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77273.4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916650.67万元,省直分中心提取560622.7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5016.97万元,同比下降5.90%。其中,人员经费5844.65万元,公用经费625.02万元,专项经费8547.30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245.0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315.63万元、219.19万元、6710.22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71.9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529.02万元、405.83万元、1837.0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0万元,不良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514.40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4.57%,非企业单位占24.68 %,灵活就业人员占0.7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2.45%,非企业单位占17.37%,灵活就业人员占0.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7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26%,租赁住房占9.16%,老旧小区改造占0.0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9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2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5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65.82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9.40%,比上年末增加0.72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3.2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4.8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11.88%。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2.8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7.13%,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4.39%,30岁—40岁(含)占46.19%,40岁—50岁(含)占8.29%,50岁以上占1.1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3.2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80%。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2.46%,比上年减少4.9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相关试点城市披露)

  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建制缴存,截至2025年底,已累计吸引2.82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其中5792名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达26.93亿元。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深度融入“租购并举”体系,在推行租房按月提取的基础上,创新推出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2025年,支持租房提取金额28.21亿元;支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17.84亿元;支持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提取0.19亿元。支持多子女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内已有住房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执行相应档次利率,且贷款额度上浮。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金融机构与上年相同,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与上年相同。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情况

  一是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长沙市202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162元”计算,2025年度长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2100元,最高为31291元。湖南省内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执行(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以每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文件为准);二是2025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三是自6月1日起,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在校青年人才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缴存,补缴视同为正常缴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自2025年6月23日起,取消“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提取”的规定;职工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每月申请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的实际汇缴额,且不超过近12个月的实际汇缴额。铁路分中心仍按《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租房提取政策执行。

  自12月8日起,缴存人家庭符合我市租房提取条件,且其租赁房屋纳入租房直付合作项目房屋的,可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自6月1日起,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我市单位缴存青年人才,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至1.5倍。

  自6月23日起,一是放宽贷款条件,贷款条件调整为“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取消“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规定;取消“职工离婚后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还在原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的,不论是否分配给借款申请人,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的规定。二是提高贷款额度。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三是加大支持力度。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单身职工、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自12月8日起,二孩及以上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内已有住房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执行相应档次利率(职工家庭最多只能核减一套住房);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以我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取消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套数计算;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在我市外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以购房地近3个月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取消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套数计算;支持在我市内拥有唯一一套自住房职工家庭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4.利率调整情况

  存款利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贷款利率: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优化业务办理。贷款方面,实现贷款面签、抵押登记一次办好,推出“商转组合贷+顺位抵押”业务模式;深化委托贷款协作,7家银行实现直联放款,9家银行商转公业务推行“并行审批+集中面签”。提取方面,开通长株潭“委托按月提取”业务。

  2.提高网办效率。全面推进业务系统升级,35项高频业务网上可办,缴存、提取、贷款线上办理率分别达93.89%、83.3%、47.35%,整体业务离柜率达86.51%。

  3.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全年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受理各类跨省通办业务4855笔,受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2342笔。全年协调、跟踪处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业务81483笔。

  4.赋能企业发展。联合19家银行创新推出“公积金+金融”新模式,通过建机制、推产品、搭平台,为企业信用增值。2025年助力1000余家企业获授信超300亿元。

  5.创新政策宣传。主动深入80余家重点及拟上市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依托“五险一金”直播、“政策游园会”等载体答疑,实时回复咨询超2000次,全网观看量突破300万人次。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完成铁路贷款核算模式、担保模式调整及四县(市)智慧贷款的平稳切换,上线个人版与机构版网厅贷款平台。

  2.建设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平台及综合信息平台,成功对接省市场监管、人社、医保、税务、民政、不动产、公安等部门数据接口。

  3.进行新一代智慧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测试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了与主流开发公司的全方位适配测试。

  4.持续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升级传统安全设备,增设安全监测系统,推进商密评估与国密改造,构建起多维度的立体化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对网络攻击和数据泄漏风险的防范能力。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4月,获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由长沙市公安局授予。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全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5起,合计申请执行金额320万元。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作者:】 【编辑:刘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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