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要加价、退订要交“退订费” 去年“双11”囤的券用起来有点难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舒元臻
“现在很多大平台囤券,到期未用会自动退款,连申请都不需要。我也没占用什么资源,且秒杀时商家并未明确告知退订规则,这个148元交得也太不合理了吧?”28日,长沙市民王女士在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留言反映,自己于去年参与五号山谷民宿“双11”回馈粉丝限时特卖活动,花费1480元抢到五号山谷浏阳店伴鸟树屋客房1晚的电子券,在使用时却发现节假日还需加价,退订则需缴纳金额为订单10%、即148元的“退订费”。
使用难,退订也难,王女士计划中“放松心情”的愉悦行程,却变成了一桩“烦心事”。29日,晚报帮帮团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尴尬
节假日使用加价 退订要交“退订费”
“当时被浏阳五号山谷原乡民宿‘种草’,想着从长沙出发才两小时车程便能抵达被群山环绕的秘境,与自然山水融为一体,结果没想到变成一桩烦心事,至今未解决。”王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10月30日自己在“11五号山谷两店通用爆款套餐抢购群”参与秒杀,当时群里五号山谷工作人员并未提示节假日加价、退订需缴纳10%的退订费相关规则。
王女士向记者展示当时群内标题为“五号山谷民宿·双11回馈粉丝·最后一天·到点下架!!”的消息和链接,记者注意到,消息中限时特卖商品涉及五号山谷张家界店、望城店、株洲店和浏阳店,其中浏阳店限时特卖商品为“1480抢伴鸟树屋客房1晚+双早+游小溪栈道”,但消息内容并未明确说明节假日加价和退订需要缴纳订单金额10%的退订费。
“因为孩子初中学业繁忙,只能节假日出游,我是到使用时才发现节假日还得加价。”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商品订单的规则,其中加价规则显示“周六加300元可用,周五不加价;暑假加500元可用(2024年7月10日到8月30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加价800元可用”。
“后来我想,去不了的话,能不能退订或者转让售卖,结果发现全部都被规则限死。”王女士告诉记者,如果不退损失1480元,如果退订也要缴纳148元的“退订费”。“我也没占用酒店什么资源,这个费用真的不合理。”
记者注意到,根据使用规则,购买上述产品后凭收到的电子券号消费,付费或预约成功后,不可取消或退款,到期前未使用可申请退订,订单退订收取订单金额10%的退订费。与此同时,此产品只限本人或转赠亲友使用,杜绝二次售卖,如发现任何渠道进行二次售卖,酒店有权取消其相关全部电子码入住资格,并不予退款。
回应
每年规则不同 今年退订已“零门槛”
记者注意到,29日五号山谷官方公众号上显示浏阳五号山谷原乡民宿的伴鸟树屋房型订房价格为1680元1晚,但如果是11月2日(周六)晚入住则需支付1880元,且只显示订单确认后不可变更取消。同时,在美团平台商家该房型预订取消政策为预订成功30分钟内可以免费取消,逾期不可取消/变更,如未入住,酒店将扣除全额房费。
但为何去年囤的电子券退订、加价规则与现在如此大的差异?为此记者联系了浏阳五号山谷原乡民宿。“周末属于节假日是需要加价,目前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的产品周末没有加价是每年的规则不一样,王女士去年购买的券就只能按照去年的使用规则。”浏阳五号山谷原乡民宿工作人员表示,若根据规则周末加价300元,可以帮助王女士对房型进行一个小小的升级,可以升级到轻奢阳光房,记者查阅该房型29日官网入住价格为2080元1晚。
记者当日也在某电商平台上进入湖南五号山谷“双11”专场直播发现,“双11”狂欢购山谷五店通兑房券1晚,其退款规则已为“零门槛”退订:下单未预约,可全额退款(过期未约自动退),预约成功后不可取消或修改。即购买商品后在订单中完成预约,便可按照预约日期前往酒店办理入住;未预约的订单支持随时退款,用户在线申请后退款金额按照原路径返回;订单若在有效期未核销使用,到期之后将由系统自动发起退款。记者还注意到,其加价时间也已变更,分别为2024年12月31日到2025年1月1日加价金额200元/间/晚,2025年1月27日到2月3日加价金额500元/间/晚,也就是周末并没有相关加价条款。
“现在很多平台囤券都是先买后约、不约可退、过期自动退。”王女士告诉记者。记者发现美团等平台购买消费券也显示“先囤后用·随时退·过期自动退·可部分退”等字样,部分商品则为“有条件退”。
提醒
全面了解条款 留存沟通信息交易凭证
针对王女士遇到的上述情况,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因此对其退订的法律后果,商家应当有效明示,否则是涉嫌霸王条款的,应当无效。”李健律师说。
“双11”临近,部分消费者朋友将开启“囤货模式”,那么消费者在“囤货”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呢?
“在网络定制定购相关大额产品服务,一定要对其捆绑条件、不利条款主动询问商家,全面了解,才能有效避免权益遭受损失。此外对其交易凭证,沟通信息也尽量留存,发生争议时才能有效维权。”李健律师提醒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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