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游戏账号后又恶意找回 玩家犯盗窃罪被判拘役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谭玉芳 彭家乐)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账号及其附加虚拟物品买卖等市场交易活动日渐活跃,但一些游戏玩家在卖出装备优良的满级账号后,又钻空子利用实名、“人脸识别”等方式私自将账号找回另寻买家,这一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小李就因为耍了这样的“小聪明”,被浏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为由提起公诉。近日,浏阳市法院以小李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小李是一款手机游戏的忠实粉丝,通过长期练级,其账号装备优良,已达满级。今年2月,小李因手头拮据,想将自己的手游账号转让变现,便通过网络联系到一家收购游戏账号的游戏公司。双方经过估价和协商后,该游戏公司以4500元的价格收购小李的手游账号,并通过网络签署了《虚拟游戏账号买卖(包赔)电子合同》。
一个月后,小李的钱花完了,便对自己已经销售给游戏公司的账号动起了歪脑筋——他利用自己原号主实名注册身份信息将该游戏账号“找回”,并修改登录密码。不久后又以3900元的价格,将该账号卖给了另一家游戏公司。在尝到甜头后,小李再次通过实名申诉的方式恶意“找回”了该账号。
在两家游戏公司审查账号时,发现正常交易买来的游戏账号无法登录,通过后台查询发现账号又回到了原号主小李手中。随后,两家公司分别委派工作人员找到小李协商处理此事,要求其退赔相应损失。
在协商未果后,两家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4月25日,小李迫于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浏阳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游戏账号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其正常的、真实的交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恶意‘找回’已售出的游戏账号属于盗窃虚拟财产,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违约赔偿,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游戏玩家,购买虚拟物品时,务必选择正规、可靠的交易平台和渠道。完成交易后,应及时更改账号、绑定信息,并妥善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如在交易过程中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以便尽快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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