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要杜绝“红灯论”|“理响千字文”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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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琳 罗佳佳

  习近平同志在福州工作期间,一个会议上,有同志提到了当时沿海开放地区流行的“红灯论”,即“遇到红灯绕道走,遇到黄灯抢着走,遇到绿灯快快走”。意指只要没有严重违反原则,就可以大干快上。对此,习近平同志指出,不能搞这种“红灯论”,希望大家不仅要弄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还要弄清楚“允许干什么”“应当怎么干”。可见,干事创业必须遵守规矩、纪律和原则,绝不能打着发展的“幌子”为所欲为。

  发展首要的是安全发展。在发展和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必须把安全发展放在第一位。这跟开车一个道理,无论是红灯,还是黄灯、绿灯,都是为确保交通安全而设置的。“红灯”亮了,就要及时停下,“闯红灯”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黄灯”亮了,就要注意观察,否则也可能有危险;“绿灯”亮了,方可通行,但切不可掉以轻心,长期的安逸也是一种风险,就像高速公路,隔一段距离就会出现一个弯,为的就是预防疲劳驾驶。

  在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中,同样如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就是“红灯”。面对这样的“红灯”,一定要心存畏惧,遵规守纪。警示提醒、咬耳扯袖,就是“黄灯”。面对这样的“黄灯”,也要多缓一缓、多想一想,如果置若罔闻,放任不管,容易导致判断失误、决策失误,引发合规风险。政策明确、符合导向,这就是“绿灯”。但若过度追求发展速度,容易忽视发展质量,甚至发生“形象工程”“数字工程”等情况。因此,要保持冷静、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红灯论”实质上是一种功利主义。一些人主观上认为,只要对本人、本部门、本地区的“政绩”有利,无论何种发展方式都可以一试。为达目的,可以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约。然而,干工作不能仅仅凭一腔热情和一时冲动,还要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只有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才不会盲目抓瞎;只有遵循客观规律办事,才会有科学的决策,才能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真政绩必走正道。只有坚持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用正确的方法干事创业、真抓实干,才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扎实业绩。

  (作者单位: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


【作者:廖琳 罗佳佳】 【编辑: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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