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诉讼+批量调解!700余件纠纷实质化解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何姣)大批业主与物业公司就物业费僵持不下,数十名员工被拖欠工资……面对这些群体性、类型化纠纷,长沙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通过选取代表性个案精细化审理、确立裁判标准,再引导其余当事人参照示范判决开展批量调解,推动大量纠纷实质性化解。
记者今日获悉,今年4月以来,长沙县法院依托这一模式已批量成功调处纠纷700余件,着力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批、治理一片”的效果。

600余户业主追讨运营费,示范诉讼带动批量调解
“买了商铺好几年,交了那么多运营费,结果一分钱租金都没见着。”何某某等众多业主无奈地说道。
2019年10月,何某某等600余户业主陆续购买某开发公司开发的商铺,并与某商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由该商业管理公司经营15年。合同签订后,该商业管理公司收取了运营费、团购费,却始终未对商铺进行建设与管理运营。经多次催告无果,业主们将某商业管理公司诉至长沙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长沙县法院决定采取“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通过示范性诉讼形成处理规则,为批量调解提供精准参考。
随后,法官及时对接该商铺所在地的湘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发力、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目前,部分业主已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其他业主诉求正通过批量调解妥善处理。
这一系列纠纷在诉前实现了化解,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上百户业主拒交物业费,判决确立标准后主动交费
“服务没做好,都撤场了,还要我们交物业费吗?”某物业公司系某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后,该物业公司撤场,但仍有几百户业主欠付前期物业费,物业公司遂起诉至长沙县法院。
考虑到该类纠纷涉及的群体多、数量大,长沙县法院结合类似判例及物业实际服务情况等因素,精准筛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个案进行审理,并就业主提交的物业服务瑕疵证据进行审查认定,依法及时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长沙县法院特邀调解员联合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参照判决确定的裁判规则,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多轮释法说理,目前已有百余户业主主动按照前述标准交纳物业费。
31名员工被欠薪80多万元,生效判决引领破僵局
“厂子说停就停,我们的辛苦钱还能要回来吗?”眼看80多万元的工资始终杳无音信,31名员工心里直打鼓。
长沙某玻璃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停产,拖欠31名员工工资80多万元,引发劳资纠纷。长沙县综治中心组织长沙县法院、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寻找化解纠纷的有效路径。
长沙县法院驻县综治中心法官梳理案件后,与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纠纷化解方案,然而31名员工因对公司的履行能力有顾虑,他们希望法定代表人就工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意,纠纷调处一下子陷入僵局。
法官敏锐地发现该公司系一人公司,于是查找生效判决,以此为依据并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阐明: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记者了解到,“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主要适用于同一主体集中涉诉、争议焦点高度相似、法律关系相对集中的类型化纠纷,既能大幅缩短纠纷解决周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能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社会治理效能。
下一步,长沙县法院将持续深化“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模式,加强与县综治中心等单位联动协作,用好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更多类型化纠纷实质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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