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法院调解员化解21000元货款纠纷 婉拒当事人红包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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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周伟功)“为当事人快速调解解决纠纷,是我们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职责所在,我不能收受你的礼物。”不久前,芙蓉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向特邀调解员刘精科微信转账1000元表示感谢,被刘精科婉言拒绝。

  李彬(化名)在长沙经营一家钢材经营部。在该门店经营期间,周宁(化名)经常从门店购买钢材。2017年1月,双方经结算确认,周宁欠李彬的经营部钢材款21000元未予支付,并出具《欠条》一张。此后直至2022年3月初,李彬多次催促周宁支付货款,周宁都因故未予履行。李彬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周宁告上法院。

  芙蓉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案情较为简单,涉案标的金额不大,有快速化解纠纷的必要性,遂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刘精科进行诉前调解。

  刘精科受领了法院的诉前调解委派任务后,通过致电询问当事人,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本来就是十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纠纷宜解不宜结,且周宁本人目前中风卧病在床,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调解员试着将周宁的现实情况告诉李彬,建议李彬考虑是否可以免去周宁所欠货款的利息。李彬表示,要看周宁能否一次性还清欠款,不能一次性还清就不考虑免息。调解员随后向周宁及其儿子解释民法典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释明欠债还钱的法律规定、人情伦理。经过刘精科的耐心劝导,周宁及其儿子表示愿意在李彬不追究逾期付款利息的情况下全额支付拖欠的货款。

  2022年3月9日,李彬与周宁之子(特别授权代理人)来到芙蓉法院特邀调解工作室,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芙蓉法院随后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周宁一方向李彬一次性付清了调解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双方欠款纠纷彻底圆满解决。

  收回欠款后,李彬出于对刘精科的感谢,通过微信给刘精科转账1000元,并语音表示真心感谢,希望调解员一定要收下。刘精科却始终没有接受,24小时后该款项自动退回给李彬。刘精科表示,为当事人快速调解解决纠纷,是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光荣职责,他只是做了每一个调解员应该做的工作而已。不能因为案件调解成功了就收取当事人的金钱感谢,以免给人民法院调解员队伍的良好形象抹黑。

  据悉,今年以来,芙蓉法院继续加大以诉源治理多元纠纷为核心的“一站式”建设工作力度,出台《诉前调解工作指引》和《诉前调解工作提示》进行政治业务和廉洁司法培训,不断增强调解能力、提升调解队伍形象。一季度以来,芙蓉法院已经成功调解300余件各类民商事案件,其中200余件当事人即时履行完毕调解义务,案结事了;100余件案件经法院审查出具“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结案,不再转入诉讼。

【作者:刘树源】 【编辑:肖娟】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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