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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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 《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为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全文刊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7月27日前寄送至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csrd88668556@163.com。

  联系电话:88668556

  邮政编码:410013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

(草案)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工程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创新能力、产业链韧性和产业国际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政府及园区职责】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程机械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程机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预算资金,支持工程机械产业创新发展。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支持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在要素供给、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工程机械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依法开展工程机械特色配套工业园区建设。

  第三条【部门职责】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工作。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融资机构等开展工程机械领域产学研合作,共建技术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协同推进工程机械产业技术的研发、中试、产业化。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银企对接,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工程机械企业融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工程机械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工程机械产业特点的保险品种,为工程机械产学研合作提供保险服务。

  第五条【技术创新】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工程机械产业技术创新,推动工程机械相关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搭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国家工程机械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中心开展以下工作:

  (一)工程机械领域共性核心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

  (三)工程机械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四)技术研讨、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

  (五)其他科技创新工作。

  第六条【产业升级】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工程机械新型技术改造、设备以旧换新、新产品研发及推广应用纳入工业经济发展重点,推动工程机械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支持工程机械企业开展以下工作:

  (一)利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智能化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二)应用智能制造标准,通过新型技术改造建设智能工位、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发展智能制造;

  (三)完善综合数据服务平台,为工程机械产品提供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等智能服务;

  (四)加强电动工程机械用电池系统、电机系统、电控系统、换电系统以及氢能工程机械动力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攻关和规模应用,加快工程机械新能源化发展。

  鼓励在城市环境建设、室内作业、特殊工况等领域优先推广使用新能源工程机械。

  第七条【支持配套产业发展】鼓励工程机械整机企业加强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成立独立零部件企业;鼓励工程机械整机企业并购或者入股其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支持工程机械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鼓励工程机械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在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带动工程机械零部件企业发展;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项目投资、技术对接、场景开放、供应链协同等活动,提高协同协作水平。

  支持工程机械行业协会牵头搭建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鼓励工程机械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参与集中采购,促进专属供应链转为共享供应链,为供应链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建立工程机械零部件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构建包含行业地位、履约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社会责任、人员评价等在内的评价指标,引导零部件企业按照标准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推动工程机械同类产品非核心零部件标准化。

  第八条【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应当支持工程机械二手设备出口行业联盟、工程机械行业协会、国家工程机械创新中心等按照各自职责,建立数字化后市场服务平台,制定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设备质量标准体系,促进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设备出口规范化发展。

  第九条【产业国际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支持工程机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市场规则和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支持工程机械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拓宽销售渠道。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建立工程机械国际贸易风险预警和国际争端快速反应机制,帮助工程机械企业应对贸易中的突发问题,为工程机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提供相应保障。

  支持举办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含海外分展),为工程机械企业提供国际化交流、展示、交易平台;支持工程机械企业组织展览展销、商务洽谈、开拓线上展会。

  第十条【人才培养】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工程机械企业培育和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并提供医疗、教育、住房等便利化服务。

  第十一条【政企沟通】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对工程机械企业利益、权利义务、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应当事先征求工程机械企业的意见;对可能增加工程机械企业成本、影响工程机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当合理设置适应调整期。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听取工程机械企业的意见和诉求,帮助工程机械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二条【行业发展研究】支持工程机械行业协会、高校院所、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企业等加强对行业发展趋势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引导工程机械产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区域协同】市人民政府应当提高与株洲市、湘潭市等周边城市工程机械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协调解决工程机械产业跨区域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国内外工程机械产业发展重点城市的交流合作,推动本市工程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四条【施行日期】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作者:】 【编辑:黄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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