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武:把握精神实质 担当职责使命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2日讯(记者 李静)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日前,本报邀请长沙各区县(市)纪委书记谈一谈如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并于7月20日刊登了部分区县(市)纪委书记的核心观点,引发全市党员干部热议,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热潮。今日,本报对四个区县(市)纪委书记核心观点进行摘登。

  把握精神实质

  担当职责使命

  宁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张 武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让“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制度化,强调了政治性,凸显了针对性,体现了科学性。要学到深处、问到痛处、落到实处,有效推动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真正实现凝心聚魂,促进有为担当。

  把握政治性,学条例知作为。深刻理解中央出台《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在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瞄准“关键少数”。通过列出管党治党“负面清单”,倒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把握针对性,用条例惩不为。《问责条例》有针对性地从六个方面规定了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明确党委、纪委及其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并综合运用通报、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多途径问责,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5年以来,宁乡县共办理责任追究案件25起,26名领导干部、10个单位被追究责任,产生了良好的警示倒逼效果。

  把握科学性,懂条例促有为。从问责情形、问责程序到结果运用,《问责条例》对问责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纪检监督机关要主动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强化问题发现,严格问责程序,强化结果运用,采取巡察、督查、考核等方式,协助党组织把《问责条例》执行到位,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等情形,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作者:李静】 【编辑:李勇刚】
关键词:张武 宁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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